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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力安全生產典型違章100條再次發布
違(wei)章界定
違(wei)章是指(zhi)在電力(li)生(sheng)產活(huo)動過程中,違(wei)反(fan)國(guo)家和行業安(an)全(quan)生(sheng)產法律法規、規程標(biao)準,違(wei)反(fan)國(guo)家安(an)全(quan)生(sheng)產規章制度、反(fan)事(shi)故(gu)措施(shi)、安(an)全(quan)管理要(yao)求等(deng),可能(neng)對人身、電網和設備(bei)構成危害(hai)并誘(you)發事(shi)故(gu)的(de)人的(de)不安(an)全(quan)行為(wei)、物的(de)不安(an)全(quan)狀態和環境的(de)不安(an)全(quan)因素。
違章(zhang)分(fen)類(lei)
違章(zhang)分為行為違章(zhang)、裝置違章(zhang)和管理違章(zhang)三類(lei)。
行(xing)為違(wei)章是指(zhi)現場作業人員在電力(li)建設、運行、檢修(xiu)等生產活動過程中,違反保證安全(quan)(quan)的規程、規定(ding)、制度(du)、反事故(gu)措施(shi)等的不安全(quan)(quan)行為(wei)。
裝置(zhi)違章是指生產設(she)備(bei)、設(she)施(shi)、環(huan)境和(he)作(zuo)業(ye)使用的(de)工(gong)器(qi)具(ju)及安(an)全防護(hu)用品(pin)不(bu)滿足規(gui)(gui)程、規(gui)(gui)定、標準、反事故措施(shi)等的(de)要求,不(bu)能可靠保證(zheng)人身、電(dian)網和(he)設(she)備(bei)安(an)全的(de)不(bu)安(an)全狀態。
管理違(wei)章是指各(ge)級(ji)領 導、管(guan)理(li)人員(yuan)不(bu)(bu)履行(xing)崗(gang)位安(an)(an)全職責(ze),不(bu)(bu)落實安(an)(an)全管(guan)理(li)要求,不(bu)(bu)執行(xing)安(an)(an)全規章制(zhi)度等的(de)各(ge)種不(bu)(bu)安(an)(an)全作為。
行為違章(60條)
1. 進入作業現(xian)場未按(an)規定正(zheng)確佩戴安全帽。
2. 從事高處(chu)作業未按規定正確(que)使用安(an)全帶等高處(chu)防(fang)墜用品或裝置。
3. 作業現(xian)場未按要求設置圍欄(lan);作業人員擅自穿、跨越(yue)安全圍欄(lan)或越(yue)安全警戒線。
4. 不(bu)按規(gui)定(ding)使用(yong)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。
5. 不按(an)規定(ding)使用工作票進行工作
6. 現場倒閘操(cao)作不(bu)戴絕(jue)緣手套(tao),雷雨(yu)天氣(qi)巡視或操(cao)作室外(wai)高壓(ya)設備不(bu)穿絕(jue)緣靴。
7. 約(yue)時(shi)停、送電(dian)。
8. 擅(shan)自解鎖進行倒閘操作。
9. 防(fang)誤閉鎖裝置鑰匙未按規定使(shi)用。
10. 調(diao)度命令拖延執行或執行不力(li)。
11. 專責(ze)監(jian)護(hu)人不認真(zhen)履行監(jian)護(hu)職責(ze),從(cong)事與監(jian)護(hu)無關的工作。
12. 倒(dao)閘操(cao)作(zuo)前不(bu)核對設(she)備名稱、編(bian)號、位置,不(bu)執(zhi)行(xing)監(jian)護復誦(song)制度(du)或操(cao)作(zuo)時漏項、跳項。
13. 倒(dao)閘(zha)操作中不按規定檢(jian)查設(she)備(bei)實(shi)際(ji)位置,不確認設(she)備(bei)操作到位情況。
14. 停電作業裝設接地(di)(di)線前(qian)不(bu)驗電,裝設的接地(di)(di)線不(bu)符合規定,不(bu)按(an)規定和順序裝拆接地(di)(di)線。
15. 漏掛(gua)(拆)、錯(cuo)掛(gua)(拆)標示(shi)牌。
16. 工(gong)作票、操(cao)作票、作業(ye)卡(ka)不按規定簽名。
17. 開工前,工作負責人未向(xiang)全體工作班成員宣讀工作票,不明確(que)工作范圍和帶電部位,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,盲目(mu)開工。
18.工(gong)作(zuo)(zuo)許可人未按工(gong)作(zuo)(zuo)票所列安全措施及(ji)現(xian)場(chang)條件,布置完善工(gong)作(zuo)(zuo)現(xian)場(chang)安全措施。
19. 作(zuo)(zuo)業人員擅(shan)自(zi)擴大工作(zuo)(zuo)范圍、工作(zuo)(zuo)內容或擅(shan)自(zi)改變(bian)已設置(zhi)的(de)安全措施。
20. 工作負責人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實施前允許(xu)工作人員作業。
21. 工(gong)作(zuo)班成員還在工(gong)作(zuo)或還未完全撤離工(gong)作(zuo)現場,工(gong)作(zuo)負責人就辦理工(gong)作(zuo)終結手續。
22. 工作負責(ze)人、工作許可人不按規(gui)定辦(ban)理工作許可和(he)終結手續。
23. 進入工(gong)作現場(chang),未正確著裝(zhuang)。
24. 檢修完(wan)畢,在封閉(bi)風洞(dong)蓋板、風洞(dong)門、壓力鋼(gang)管(guan)、蝸(gua)殼、尾(wei)水管(guan)和(he)(he)壓力容(rong)器人孔前(qian),未(wei)(wei)清點(dian)人數(shu)和(he)(he)工具,未(wei)(wei)檢查確(que)無人員(yuan)和(he)(he)物(wu)件(jian)遺留。
25. 不按(an)規定使(shi)用合格的安全(quan)工器具、使(shi)用未經(jing)檢驗(yan)合格或(huo)超過檢測(ce)周(zhou)期的安全(quan)工器具進行作業(操作)。
26. 不使(shi)用(yong)(yong)或(huo)未(wei)正(zheng)確使(shi)用(yong)(yong)勞動保護用(yong)(yong)品(pin),如使(shi)用(yong)(yong)砂輪(lun)、車(che)床不戴護目眼鏡,使(shi)用(yong)(yong)鉆床等(deng)旋轉機具(ju)時戴手套(tao)等(deng)。
27. 巡視或(huo)檢修作業,工作人員(yuan)或(huo)機具與帶電(dian)體(ti)不(bu)能保持規(gui)定的(de)安全距離(li)。
28. 在(zai)開關(guan)(guan)機構上進行檢修、解(jie)體等工(gong)作,未拉開相關(guan)(guan)動力電源。
29.將(jiang)運(yun)行中轉動設備(bei)的防護罩(zhao)打(da)開;將(jiang)手伸入運(yun)行中轉動設備(bei)的遮欄(lan)內;戴(dai)手套(tao)或用抹布對(dui)轉動部分進(jin)行清(qing)掃或進(jin)行其他工作。
30. 在帶電(dian)設備周圍使用鋼卷尺(chi)、皮(pi)卷尺(chi)和(he)線尺(chi)(夾有金屬(shu)絲者)進行(xing)測量工作(zuo)。
31. 在帶電(dian)(dian)設備附近使(shi)用金屬梯(ti)子進行(xing)作(zuo)業;在戶外變電(dian)(dian)站和高(gao)壓室內不按規(gui)定使(shi)用和搬運梯(ti)子、管子等長物。
32. 進行高壓(ya)試驗時(shi)不(bu)裝設遮攔(lan)或圍欄,加壓(ya)過程不(bu)進行監(jian)護和(he)呼唱,變(bian)更(geng)接線(xian)或試驗結(jie)束時(shi)未(wei)將(jiang)升(sheng)壓(ya)設備(bei)的高壓(ya)部分放電、短路接地。
33. 在電(dian)(dian)容(rong)器上檢(jian)修時,未(wei)將電(dian)(dian)容(rong)器放電(dian)(dian)并(bing)接地或電(dian)(dian)纜試驗結束,未(wei)對被試電(dian)(dian)纜進(jin)行(xing)充(chong)分(fen)放電(dian)(dian)。
34. 繼(ji)電保(bao)護進行開關傳(chuan)動試(shi)驗(yan)未(wei)通知運(yun)行人(ren)員、現場檢(jian)修(xiu)人(ren)員。
35. 在繼保(bao)屏(ping)上作(zuo)(zuo)業時(shi),運(yun)行(xing)設備與檢修(xiu)設備無明顯標志隔開,或在保(bao)護盤上或附近(jin)進行(xing)振動較大的工作(zuo)(zuo)時(shi),未采(cai)取防掉閘的安全措施(shi)。
36. 跨(kua)越運轉(zhuan)中輸煤機(ji)、卷揚機(ji)牽引(yin)用的鋼絲繩(sheng)。
37. 吊(diao)車(che)起(qi)(qi)吊(diao)前未(wei)鳴笛示警或起(qi)(qi)重工作無專(zhuan)人(ren)指揮(hui)。
38. 在帶電設備(bei)附近(jin)進行吊裝作業,安全距離不夠(gou)且未采取有(you)效措施。
39.在起吊(diao)或牽引過(guo)程中,受力鋼絲(si)繩周圍、上(shang)下方、內角(jiao)側和起吊(diao)物(wu)(wu)下面,有人逗留(liu)和通過(guo)。吊(diao)運(yun)重物(wu)(wu)時從人頭頂通過(guo)或吊(diao)臂下站人。
40. 龍門吊、塔吊拆卸(安裝(zhuang))過程(cheng)中未嚴(yan)格按(an)照規定程(cheng)序執(zhi)行。
41. 在高處平臺(tai)、孔洞(dong)邊緣倚坐(zuo)或跨越欄(lan)桿。
42. 高處作業(ye)不按規定搭設或使用腳手架。
43. 擅自(zi)拆(chai)除孔洞蓋(gai)板(ban)、欄(lan)桿(gan)、隔離(li)層或因工作需(xu)要拆(chai)除附屬設施時不設明顯標志并及時恢復。
44. 進入蝸殼和尾水管未設防墜器和專人監護。
45. 憑借欄桿、腳(jiao)手(shou)架、瓷件等起(qi)吊物件。
46. 高(gao)處作業人員隨(sui)手上下拋擲器具、材料。
47. 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區(qu)從事高處作業,工作地點的下面(mian)不(bu)設(she)圍欄(lan)、未設(she)專人看(kan)守(shou)或其他安全措施。
48. 在梯子上作業,無人扶梯子或(huo)(huo)梯子架設在不(bu)穩(wen)定的(de)支(zhi)持物(wu)上,或(huo)(huo)梯子無防滑措施。
49. 不(bu)具(ju)備帶電作業(ye)(ye)資格(ge)人員(yuan)進行帶電作業(ye)(ye)。
50. 登桿前不核對線路名稱、桿號、色(se)標(biao)。
51. 登桿(gan)前(qian)不檢查基礎、桿(gan)根(gen)、爬梯和拉線是否正常(chang)。
52. 組立桿(gan)塔、撤(che)(che)桿(gan)、撤(che)(che)線(xian)或(huo)緊線(xian)前未按規定采(cai)取防倒(dao)桿(gan)塔措施(shi)或(huo)采(cai)取突然剪斷導線(xian)、地線(xian)、拉線等方法撤桿撤線。
53. 動火(huo)作(zuo)(zuo)業(ye)不按規定辦理或執(zhi)行動火(huo)工作(zuo)(zuo)票。
54. 特種作業(ye)人員不持(chi)證上(shang)崗或非特種作業(ye)人員進行特種作業(ye)。
55. 未(wei)履行有關手續即對有壓力、帶電、充(chong)油的(de)容器及管道施焊(han)。
56. 在易燃物(wu)品及(ji)重要設備上方進行(xing)焊接(jie),下方無監(jian)護人,未采取防火等(deng)安全措施。
57. 易燃、易爆物品或各種氣瓶不(bu)按(an)規定儲(chu)運(yun)、存放(fang)、使用。
58. 水上作業(ye)不佩戴救生措施。
59. 無證駕(jia)駛、酒后駕(jia)駛。
60. 值(zhi)班期(qi)間脫崗(gang)。
裝(zhuang)置違章(18條)61. 高低壓線路對地(di)、對建筑物等(deng)安(an)全距離(li)不夠。
62.高壓配電裝置帶電部(bu)分對地距離不能(neng)滿(man)足規程規定且未采取措施。
63. 待用間(jian)隔未納入調(diao)度管轄范圍。
64. 電力設備(bei)拆除后,仍留有帶電部分未處理。
65.變電站無安防措施。
66. 易燃易爆區(qu)、重點防(fang)火區(qu)內的(de)防(fang)火設施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要求。
67. 深(shen)溝、深(shen)坑四周(zhou)無(wu)安全警戒線,夜間(jian)無(wu)警告紅燈。
68. 電(dian)氣設備無安全警示(shi)標志(zhi)或(huo)未(wei)根(gen)據(ju)有(you)關規程設置固定遮(圍)欄。
69.開(kai)關設備(bei)無雙重名稱。
70. 線(xian)路桿塔(ta)無線(xian)路名稱(cheng)和桿號(hao),或(huo)名稱(cheng)和桿號(hao)不(bu)正確、不(bu)清晰。
71.線(xian)路接地(di)電阻不(bu)合格或架空地(di)線(xian)未對地(di)導通。
72. 平(ping)行或(huo)同桿架設多回路線路無色標。
73. 在(zai)絕緣配電(dian)線路上未按規定設置(zhi)驗電(dian)接(jie)地環。
74. 防(fang)誤閉鎖裝(zhuang)置不全或(huo)不具備“五防(fang)”功能(neng)。
75. 機械設備(bei)轉動部分無防護罩。
76.電氣設(she)備外(wai)殼無接地(di)。
77. 臨時電源無漏電保(bao)護器。
78.起(qi)重機(ji)械,如絞磨、汽(qi)車吊、卷(juan)揚機(ji)等無(wu)制(zhi)動和逆止裝置,或制(zhi)動裝置失靈、不靈敏。
管理違章(22 條)
79. 安全責任人不按規定主管安全監督機構。
80. 安全責(ze)任人不按規定主持召開安全分析會(hui)。
81. 未明確和落實各級人(ren)員安全生產(chan)崗位職責(ze)。
82. 未按(an)規定設置(zhi)安全監督機構(gou)和配置(zhi)安全員(yuan)。
83. 未按規定落實安全生產措(cuo)施、計(ji)劃、資金。
84. 未按規定配置現場安全防(fang)護裝置、安全工器(qi)具和個人防(fang)護用(yong)品。
85. 設(she)備變(bian)更后(hou)相應的規(gui)程(cheng)、制度、資料未(wei)及時更新(xin)。
86. 現場規(gui)程沒(mei)有(you)每(mei)年進行一次復查、修(xiu)訂,并書面通(tong)知有(you)關人員。
87. 新(xin)入廠(chang)的生產人員,未組織(zhi)三級安(an)全教育或(huo)員工(gong)未按規(gui)定組織(zhi)《安(an)規(gui)》考(kao)試。
88. 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前未經過規定(ding)的專業培訓。
89. 沒(mei)有(you)每年公(gong)布工(gong)作票簽發(fa)人(ren)、工(gong)作負責人(ren)、工(gong)作許可人(ren)、有(you)權(quan)單獨(du)巡視高壓設備人(ren)員名單。
90. 對(dui)事故未按照“四不放過”原則進(jin)行調查處理。
91. 對違章不制止、不考核。
92. 對排查出的安全(quan)隱患未制定整改計(ji)劃(hua)或未落實整改治理(li)措施(shi)。
93. 設(she)計、采購、施工、驗(yan)收(shou)未執行有關規(gui)定,造成(cheng)設(she)備(bei)裝置性(xing)缺陷(xian)。
94. 未(wei)按要求進(jin)行現場勘察(cha)或勘察(cha)不認真(zhen)、無勘察(cha)記錄。
95. 不落實電網運(yun)行(xing)方式(shi)安排和調(diao)度(du)計劃。
96. 違章指揮或干預值班調度、運行人員(yuan)操作。
97. 安排或默許無票(piao)作業、無票(piao)操作。
98. 大(da)型施工或(huo)危險性較(jiao)大(da)作業期間管理人員未(wei)到(dao)崗到(dao)位。
99. 對(dui)承包方未進(jin)(jin)行(xing)資質審(shen)查或(huo)違(wei)規進(jin)(jin)行(xing)工程發包。
100. 承(cheng)發(fa)包工程未依法簽訂安(an)全(quan)協(xie)議,未明確雙方應承(cheng)擔(dan)的安(an)全(quan)責(ze)任。
咸陽永泰電力電子科技有限公司,全國咨詢電話:029-32086916.公司主要生產:交直流分壓器、電子分壓器、高壓分壓器、釕系列分壓器、分壓器電阻組件、分壓器電阻單元、玻璃秞電阻器、高壓電阻、氧化膜電阻器、高精度電阻、超高頻功率電阻、真空電阻、特殊電阻器等產品。咸陽永泰電力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與國家眾多電力系統、軍工單位合作,竭誠為您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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